教育部體育署函轉屏東縣政府辦理「110年度專任運動教練及約聘 (僱)運動教練暨教育部體育署增聘運動教練聯合甄選簡章」(含作業時程表)各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

本簡章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ptc.edu.tw/)及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網站 (http://www.dtjh.pt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轉知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來函 有關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OCA)最新編制之OCA 「亞洲奧會性騷擾與性剝削防制準則」(Guidelines for safeguarding against sexual harassment abuse and exploitation)

OCA為了保障及保護運動員參與其轄下亞洲各級運動會的最大權益,而制定旨揭「亞洲奧會性騷擾與性剝削防制準則」,該項準則將自本屆汕頭亞洲青年運動會中施行。

轉知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舉辦運動員委員會選任委員選舉事宜

一、依據國際奧會運動員委員會組成規範及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運動員委員會組織簡則辦理。本辦法將選舉選任委員7人,經由符合資格之運動員同儕經選舉產生。

二、本辦法自5月7日起(星期五)公告於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官網,相關選舉辦法、施行細則、選舉期程及相關表單,請參閱官網連結 https://www.tpenoc.net/news/eaoteotctoc/

三、符合參選資格之運動員為代表我國參加2008年北京、2012 年倫敦、2016年里約夏季奧運會及2010年溫哥華、2014年索契、2018年平昌冬季奧運會暨2014年仁川、2018年雅加達-巨港等亞運會之選手。

四、符合選舉人資格之運動員為2008年北京、2012年倫敦、 2016年里約夏季奧運會暨2010年溫哥華、2014年索契、 2018年平昌冬季奧運會等選手。

五、上述參選人及選舉人以名列中華奧會該屆夏季、冬季奧運會暨亞運會代表團返國報告書參賽名單為限,若於此賽會期間因違反與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WADA Code)相關之情事而受制裁者,則取消其參選人與選舉人資格。



『本會公告』 為因應及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本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函及中央疫情中心已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本會暫緩)自即日起到6月8日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集會活動。 5/14日會員大會(臺南)及5/26-5/30日韻律全國錦標賽(屏東) 考量會員及選手之安全將暫緩辦理,後續視疫情狀況再另行公告辦理日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2021年 競技體操亞洲錦標賽 選拔成績及錄取名單

  • 依照2021年亞洲競技體操錦標賽選拔辦法錄取男子選手共5名,李智凱、唐嘉鴻、葉政、林冠儀、曾為聖。
  • 依照2021年亞洲競技體操錦標賽選拔辦法錄取女子選手共2名,丁華恬、賴品儒。
  • 依照2021年亞洲競技體操錦標賽選拔辦法錄取男子教練共3名,林育信、翁士航、鄭焜杰。
  • 依照2021年亞洲競技體操錦標賽選拔辦法錄取女子教練共2名,蔡恆政、林彥成。

轉知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請踴躍參加

一、依據「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辦理。
二、110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申請,受理期程自110年4月 15日至30日止,申請資料請以正式公函逕送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 育獎勵專案管理團隊)彙辦,同時副本予教育部體育署存參。
三、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hsinweichen@ntnu.edu.tw(陳助理,02-77493247),郵件主旨並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姓名申請110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資料」,以利彙整及完備後續審查事
宜。
四、另請於申請書內詳述申請著作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及奧、亞運動項目選手或教練競技實力提升之重要實務應用貢獻,近2年內已送審未達獎勵標準之作品,請勿重複送審。
五、本案推動成效將由本署委辦之專案團隊籌辦研究成果分享會等事務,惠請核定獎勵之著作申請人預為因應,以落實 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之政策精神。
六、隨文檢附「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格式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