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亞洲體操聯合會在今年亞洲體操青少年錦標賽的競賽規則中,並未明確標示參賽年齡限制;2023年在菲律賓舉辦的亞洲體操青少年錦標賽就有明確標示參賽年齡為13到15歲。選訓委員會未能在遴選前發現,實屬疏失。
二、代表隊於4月30日抵達烏茲別克,於當日深夜收到新的出場順序,其中備註2名選手喪失比賽資格。代表隊立刻請隨隊協會人員立刻向大會溝通,儘管收到回覆是因為年齡不足,但仍向主辦單位爭取參賽,提供選手比賽機會。最終2名選手依原計畫出賽,但成績不計。
三、本會自去年以來會務推動持續受到團隊運作不彰影響,前任團隊在體育署督導要求限期改善下,業已於今年2月全體總辭,新任團隊於3月接任。
針對本次疏失,體操協會除向選手致上歉意外,也將深切檢討本次遴選過程的問題,未來在任何代表隊出國比賽前,會再三跟主辦單位確認競賽規則,確保此類憾事不再發生。本次年齡未能符合參賽資格的2位選手們旅費部分將由本會自行籌措承擔,不會使用政府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