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並鼓勵具運動指導員資格者及有 意聘用運動指導員之企業踴躍註冊運動指導員資料庫會員,參與求職求才媒合

教育部體育署為推動企業聘用體育運動相關背景專業人員擔任運動 指導員,協助推展職工運動,委託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 總會辦理「110年度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相關業務。

具運動指導員資格者(含退役運動員、運動教練、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生、具體育運動專 業證照者)及有意聘用運動指導員之企業上網註冊會員;檢附活動DM。相關資訊請上「i運動資訊平台」 (https://isports.sa.gov.tw)查詢。

本案聯絡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電話:(02) 7737-8089、(02)2366-0812分機210、227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