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參加 2017 第九屆亞洲韻律體操錦標賽暨第十五屆亞洲青少年 韻律體操錦標賽國家代表隊教練、選手選拔辦法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6年4月5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60007951號函核定辦理。
詳如附件
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參加 2017 第九屆亞洲韻律體操錦標賽暨第十五屆亞洲青少年 韻律體操錦標賽國家代表隊教練、選手選拔辦法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6年4月5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60007951號函核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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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如下 :
(1) 106年全大運體操技術手冊增列 六、比賽規則(二)增列韻律體操應於技術會議後一小時提交選手個人動作符號表一式10份。
(2) 106年全中運體操技術手冊增列 (三)比賽細則: 增列韻律體操應於技術會議後一小時提交選手個人動作符號表一式10份。